分摊循环凭证

可以将每个循环凭证的金额分摊到“总帐”的多科目中。可以手动或自动分配以下循环凭证:

  • 要在循环凭证表单中自动创建凭证分配,选择所需凭证并选择操作 > 生成分配

    如果执行此操作,则分摊使用“供应商”记录中的缺省采购科目。如果供应商记录中没有缺省采购科目,则使用应付帐款参数中的缺省采购科目。

  • 要手动创建凭证分配,请使用该主题中的步骤。

除非付款金额更改,否则只需要为每张循环凭证创建一次总帐 (G/L) 分配。

在设置循环凭证和其分摊后,每次运行应付帐款循环凭证生成工具时,创建循环凭证并将凭证和其总帐分摊过帐到应付帐款凭证和调整表单中。

注意: 系统在删除循环凭证前保存循环凭证的总帐分摊记录。

若要手动创建凭证分摊,请执行下列操作:

  1. 打开循环凭证表单。
  2. 选择所需凭证。
  3. 若要在循环凭证分摊表单中显示凭证,应单击分摊
  4. 循环凭证分摊表单中:
    1. 选择供应商。
    2. 若要添加分摊,可选择操作 > 新建
    3. 指定以下必填信息:
      金额
      指定此分配顺序号的金额。
      科目
      指定此分配顺序号的科目编号。
  5. 继续添加分摊,直到分摊合计字段与发票金额字段相等。
  6. (可选)要使用循环凭证分配表单将分配与项目关联:
    1. 分摊顺序字段中,接受下一个可用顺序号作为缺省值。
    2. 项目字段中,为循环凭证选择项目号。
    3. 选择任务号。
    4. 选择项目成本码。
  7. 根据为供应商设置的税参数的不同,用户可能必须在循环凭证分摊表单中输入税信息。要添加税信息,请执行以下操作:
    1. 选择与该税分摊一同使用的税系统号。
    2. 选择税码税率。
    3. 如果需要,请选择免税码。
    4. 税基准字段中输入作为税金基础的应税货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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