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付款折扣

如果在税系统表单中为税系统 1 选择了税折扣/折让字段,且存在提前付款折扣,则在创建常规或到岸成本凭证时,则必须以不同方式计算折扣金额和非折扣金额。提前付款折扣最初以凭证合计为计算依据,包括凭证中的所有费用和增值税。在付款时,如果应用提前付款折扣,则折扣金额分为两部分:

  • 净折扣金额,通过将付款条款中定义的折扣百分比应用于凭证合计(不包括增值税)进行计算。
  • 增值税调整,通过将付款条款中定义的折扣百分比应用于增值税总额进行计算。

该折扣将影响系统中的以下区域:

  • 应付帐款支票打印/过帐
  • 应付帐款付款分配
  • 应付帐款付款
  • 应付帐款已过帐处理明细
  • 应付帐款已过帐处理汇总
  • 应付帐款快速付款结转
  • 应付帐款凭证和调整
  • 应收帐款收款分配
  • 应收帐款收款
  • 应收帐款已过帐处理明细
  • 应收帐款已过帐处理汇总
  • 应收帐款快速付款结转
  • 欧盟增值税报告
  • 生成应付帐款处理
  • 生成到岸成本凭证
  • 采购单接收
  • 增值税报告

例如:应付帐款凭证分配

折扣金额按采购金额和增值税金额总和来计算。

概念 税基准 增值税百分比
采购金额 400.00  
税基准 400.00  
加增值税 76.00 19%
凭证合计 476.00  
减去折扣 14.28 3%
净凭证金额 4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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