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付款折扣
如果在“税系统”表单中为税系统 1 选择了“税折扣/折让”字段,且存在提前付款折扣,则在创建常规或到岸成本凭证时,则必须以不同方式计算折扣金额和非折扣金额。提前付款折扣最初以凭证合计为计算依据,包括凭证中的所有费用和增值税。在付款时,如果应用提前付款折扣,则折扣金额分为两部分:
- 净折扣金额,通过将付款条款中定义的折扣百分比应用于凭证合计(不包括增值税)进行计算。
- 增值税调整,通过将付款条款中定义的折扣百分比应用于增值税总额进行计算。
该折扣将影响系统中的以下区域:
- 应付帐款支票打印/过帐
- 应付帐款付款分配
- 应付帐款付款
- 应付帐款已过帐处理明细
- 应付帐款已过帐处理汇总
- 应付帐款快速付款结转
- 应付帐款凭证和调整
- 应收帐款收款分配
- 应收帐款收款
- 应收帐款已过帐处理明细
- 应收帐款已过帐处理汇总
- 应收帐款快速付款结转
- 欧盟增值税报告
- 生成应付帐款处理
- 生成到岸成本凭证
- 采购单接收
- 增值税报告
例如:应付帐款凭证分配
折扣金额按采购金额和增值税金额总和来计算。
概念 | 税基准 | 增值税百分比 |
---|---|---|
采购金额 | 400.00 | |
税基准 | 400.00 | |
加增值税 | 76.00 | 19% |
凭证合计 | 476.00 | |
减去折扣 | 14.28 | 3% |
净凭证金额 | 46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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