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为客户付款和付款分配添加了“未结贷项”类型,然后过帐了付款,可以重新结转已过帐付款。
- 打开“应收帐款收款”表单。
- 若要添加付款,可选择“”。
- 选择客户号,然后输入与要重新结转的未结付款匹配的支票号。系统使用“未结付款重新结转”中的说明填写“总帐参考”字段。
- (可选)更改“总帐参考”、“说明”和“备注”字段。
注意: 当重新结转未结贷项时,请勿更改“接收日期”。创建的日记帐分录将是应收帐款科目的借项和贷项。当重新结转未结付款时,会使用一个单独的“应收帐款存款”科目,并将“接收日期”更改为当前日期。创建的日记帐分录将是“应收帐款存款”科目的借项和应收帐款科目的贷项。如果保证金科目与应收帐款科目相同,则不会更改接收日期。
- 单击“分摊”。
- 若要添加新分摊,可选择“”。
- 过帐重新结转和分摊。
- 若要验证系统确实已重新结转了未结付款,可以通过“应收帐款已过帐处理明细”和“应收帐款已过帐处理汇总”表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