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客户付款
使用“应收帐款收款”表单处理客户要支付的已开票金额、滞纳金和其他金额的客户付款。可以输入并过帐非客户付款到“总帐”作为“非应收帐款”现金。
还可以在“应收帐款收款”表单中输入远期支票。“付款类型”必须为支票。
在过帐付款之前,必须结转或分摊付款金额到发票、带有到期余额的滞纳金、非应收帐款现金或未结付款。可以通过“”按钮手动进行此操作,或可以选择“”由系统自动分摊。
当为具有多个到期日期的发票生成分摊时,如果根据一个到期日期结转付款,则系统创建部分付款记录。如果对相同的发票要结转多个付款,则仅为此发票创建一条记录。
也可以根据发票重新结转未结信贷或未结付款。若要重结转未结贷项,应根据现有支票或汇票号输入新付款。系统使用“未结付款重新结转”中的说明填写“总帐参考”字段。系统不将处理过帐到“总帐”或客户记录。处理更新相应的“未结项目”记录。
请参见“示例:重新结转未结付款”。
对于信用卡付款(仅在您的系统中使用了“信用卡接口”时可用),您不能更改付款金额和其他组成金额,以确保付款与信用卡费用匹配。但仍然可以将付款结转到多张发票。
当过帐“应收帐款”付款时,系统提示打印用于编辑报告的“付款处理报告”。
“应收帐款收款”支持使用不同处理货币的多张发票。付款货币不必与“银行代码”的货币相同。付款金额将换算为银行金额,然后银行金额再换算为本币金额。
如果以欧元成员货币为单位输入了付款金额,那么系统将执行“三角转换”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