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应收帐款税报告
将此信息用于以下报告:
- 销售税报告
- 应收税报告
- GST 已开票报告(加拿大)
- PST 已开票报告(加拿大)
注意:
发票历史信息不包括手动从“总帐”日记帐到税务“总帐”科目的过帐。另外,如果在应收帐款中进行过帐之前从“客户订单录入”生成了税 科目分配,并且随后手动调整了分配,那么历史信息不包括调整。因此,报告不反映对科目余额的其他更改。
税记录
在“客户订单录入”中,打印并过帐每个发票时创建税记录。系统不更改这些记录,不论是否更改了“应收帐款”或“总帐”中的处理。
如果在“应收帐款”(不是从“客户订单录入”)中输入了发票、贷项凭单或借项凭单,那么根据“总帐”分摊中特殊税字段中的值创建税记录。当过帐手动处理时,创建税记录。
验证报告
将报告的内容与总帐中的期间报告的税科目余额比较。如果存在差异,那么首先确保“应收帐款”不包括“客户订单录入”中的未过帐发票/贷项凭单。
然后,确保“应收帐款分类”日记帐已过帐至分类帐。如果手动使用日记帐分录调整了 GST 科目余额,或手动调整了“应收帐款发票总帐 GST 科目分摊”记录,可能会存在其他差异。仅接受此类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