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合併及其與業務規則的相互影響
在「付款運行 (PYR)」和「收款運行 (PYC)」,有兩個選項可允許合併及設置分析代碼:「修改合併」(用於應付帳款或應收帳款業務行的分析代碼)、和「銀行分析」(用於付款科目或收款科目業務分析代碼)。
您也可以使用業務規則對由「付款運行」和「收款運行」所生成的業務設置或有效性檢查分析代碼。如要這樣做,請創建一個「事件配置」,用來檢查「付款運行」的「功能代碼」,並使用「調用點」「00015 填充」或「00016 對系統生成的業務進行分析有效性檢查」。
注意:
如果業務未通過使用調用點 0015 或 0016 的業務規則有效性檢查,那麼在默認情況下是不會在業務報表中顯示錯誤信息的。這是因為它並未包括在 SunSystems 示例報表中;因此如要顯示此類分析代碼有效性的詳細信息,您必須為這一操作(付款、收款等)的相關業務報表添加相應的列。
下列表格描述了「修改合併」和「銀行分析」選項如何與〔業務規則〕中〔調用點〕00015 和 00016 的相互影響。
〔修改合併〕與〔業務規則〕的相互影響
修改合併 | 業務規則調用點 00015 - 填充 | 業務規則調用點 00016 - 有效性檢查 | 允許合併 | 影響 |
僅在〔修改合併〕設置〔分析〕 | ? | ? | 是 | 不針對應付帳款或應收帳款科目在〔會計科目表〕中設置的分析進行有效性檢查。 |
僅在〔修改合併〕設置〔分析〕 | ? | 調用點 16 有效性檢查分析。 | 是 | 針對〔會計科目表〕分析設置對〔分析〕進行有效性檢查。 |
不使用 | 僅通過〔規則〕設置〔分析〕 | ? | 是 | 在這種情況下,繼調用點 15 後調用點 16 將會自動調用,和針對〔會計科目表〕的設置對分析進行有效性檢查。 |
在〔修改合併〕設置〔分析〕 | 通過〔規則〕可以對〔分析〕作進一步的調整。 | ? | 是(但未必)。 | 在這種情況下,繼調用點 15 後調用點 16 將會自動調用,和針對〔會計科目表〕的設置對分析進行有效性檢查。根據原始業務應用〔業務規則〕,但是通過〔業務規則〕生成的分析優先於通過〔修改合併〕生成的分析。 |
〔銀行分析〕與〔業務規則〕的相互影響
銀行分析 | 業務規則調用點 00015 - 填充 | 業務規則調用點 00016 - 有效性檢查 | 允許合併 | 影響 |
不使用 | 不使用 | ? | 是 | 默認情況下,是從〔應付帳款〕或〔應付帳款〕業務中繼承分析,那就是從〔修改合併〕(如果是在使用中)。 |
僅在〔銀行分析〕設置〔分析〕 | ? | ? | 是 | 銀行的分析將與〔應付帳款〕或〔應收帳款〕的分析分開。不會針對銀行科目在〔會計科目表〕中設置的分析進行有效性檢查。 |
不使用 | 設置〔業務規則〕。 | ? | 是 - 請參閱下面的註釋 | 在這種情況下,繼調用點 15 後調用點 16 將會自動調用,和針對〔會計科目表〕的設置對分析進行有效性檢查。 |
在〔銀行分析〕設置〔分析〕 | 設置〔業務規則〕。 | ? | 否 | 將忽略〔業務規則〕和確定〔銀行分析〕的設置。 |
注意: 只有在「付款運行」中選擇了「付款科目單一業務」選項或在「收款運行」中選擇了「收款科目單一業務」選項,才可以通過業務規則為〔銀行業務〕設置分析。
兌換損益分析與業務規則的相互影響
兌換損益分析 | 業務規則調用點 00015 - 填充 | 業務規則調用點 00016 - 有效性檢查 | 允許合併 | 影響 |
不使用 | 不使用 | ? | 是 | 默認情況下,是從〔應付帳款〕或〔應付帳款〕業務中繼承分析,那就是從〔修改合併〕(如果是在使用中)。 |
僅在〔匯兌損益分析〕中設置〔分析〕 | ? | ? | 是 | 〔匯兌損益分析〕的分析將與〔應付帳款〕或〔應收帳款〕的分析分開。不會針對〔匯兌損益分析〕科目在〔會計科目表〕中設置的分析進行有效性檢查。 |
不使用 | 設置〔業務規則〕。 | ? | 是 | 在這種情況下,繼調用點 15 後調用點 16 將會自動調用,和針對〔會計科目表〕的設置對分析進行有效性檢查。 |
在〔匯兌損益分析〕中設置〔分析〕 | 設置〔業務規則〕。 | ? | 否 | 將忽略〔業務規則〕並確定〔匯兌損益分析〕的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