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付款和收款所用匯率

注意: 要更新付款和收款所用匯率,必須將帳務設置 (LES)付款配置 (PYP)中的匯率更新選項均設為

系統可能會在付款運行 (PYR)收款運行 (PYC)過程中顯示貨幣匯率更新窗體,以便您修改付款或收款所用匯率。修改後的匯率仍須處於帳務設置 (LES)貨幣期間匯率 (CNP)貨幣日匯率 (CND)所設定的匯率允許偏差級別內。

匯率(僅作為顯示列)
對於每個列出的匯率(起始/結束組合),該列顯示貨幣期間匯率 (CNP)貨幣日匯率 (CND)設定的當前匯率。
匯率(激活的列)
必要時可通過此字段修改某次付款的匯率。

若當前匯率或更新匯率與原始業務(例如進行付款或收款的發票)所用匯率不同,則系統會自動在付款或收款憑証中生成匯兌差額行。對於在供應商或客戶一方創建的每個匯兌差額行,必須用匯兌差額指定科目上的平衡已實現收益或虧損進行抵銷。可通過已實現收益/虧損科目字段來修改用於過帳平衡行的科目。為了標識針對每個供應商生成的匯兌差額,銀行科目過帳中的相同描述將用作供應商科目、供應商代碼和名稱中匯兌差額的描述。

您必須在此輸入已實現收益/虧損科目,如果未對每個相關貨幣代碼 (CNC)記錄設置相應科目,那麼就會使用這些科目。

注意: 根據帳務設置 (LES)選項選項卡上匯兌損益過帳規則的設置,該字段可能顯示為已實現收益科目和/或已實現淨/虧損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