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合并及其与业务规则的相互影响
在“付款运行 (PYR)”和“收款运行 (PYC)”,有两个选项可允许合并及设置分析代码:“修改合并”(用于应付帐款或应收帐款业务行的分析代码)、和“银行分析”(用于付款科目或收款科目业务分析代码)。
您也可以使用业务规则对由“付款运行”和“收款运行”所生成的业务设置或有效性检查分析代码。如要这样做,请创建一个“事件配置”,用来检查“付款运行”的“功能代码”,并使用“调用点”“00015 填充”或“00016 对系统生成的业务进行分析有效性检查”。
注意:
如果业务未通过使用调用点 0015 或 0016 的业务规则有效性检查,那么在默认情况下是不会在业务报表中显示错误信息的。这是因为它并未包括在 SunSystems 示例报表中;因此如要显示此类分析代码有效性的详细信息,您必须为这一操作(付款、收款等)的相关业务报表添加相应的列。
下列表格描述了“修改合并”和“银行分析”选项如何与[业务规则]中[调用点]00015 和 00016 的相互影响。
[修改合并]与[业务规则]的相互影响
修改合并 | 业务规则调用点 00015 - 填充 | 业务规则调用点 00016 - 有效性检查 | 允许合并 | 影响 |
仅在[修改合并]设置[分析] | 是 | 不针对应付帐款或应收帐款科目在[会计科目表]中设置的分析进行有效性检查。 | ||
仅在[修改合并]设置[分析] | 调用点 16 有效性检查分析。 | 是 | 针对[会计科目表]分析设置对[分析]进行有效性检查。 | |
不使用 | 仅通过[规则]设置[分析] | 是 | 在这种情况下,继调用点 15 后调用点 16 将会自动调用,和针对[会计科目表]的设置对分析进行有效性检查。 | |
在[修改合并]设置[分析] | 通过[规则]可以对[分析]作进一步的调整。 | 是(但未必)。 | 在这种情况下,继调用点 15 后调用点 16 将会自动调用,和针对[会计科目表]的设置对分析进行有效性检查。根据原始业务应用[业务规则],但是通过[业务规则]生成的分析优先于通过[修改合并]生成的分析。 |
[银行分析]与[业务规则]的相互影响
银行分析 | 业务规则调用点 00015 - 填充 | 业务规则调用点 00016 - 有效性检查 | 允许合并 | 影响 |
不使用 | 不使用 | 是 | 默认情况下,是从[应付帐款]或[应付帐款]业务中继承分析,那就是从[修改合并](如果是在使用中)。 | |
仅在[银行分析]设置[分析] | 是 | 银行的分析将与[应付帐款]或[应收帐款]的分析分开。不会针对银行科目在[会计科目表]中设置的分析进行有效性检查。 | ||
不使用 | 设置[业务规则]。 | 是 - 请参阅下面的注释 | 在这种情况下,继调用点 15 后调用点 16 将会自动调用,和针对[会计科目表]的设置对分析进行有效性检查。 | |
在[银行分析]设置[分析] | 设置[业务规则]。 | 否 | 将忽略[业务规则]和确定[银行分析]的设置。 |
注意: 只有在“付款运行”中选择了“付款科目单一业务”选项或在“收款运行”中选择了“收款科目单一业务”选项,才可以通过业务规则为[银行业务]设置分析。
兑换损益分析与业务规则的相互影响
兑换损益分析 | 业务规则调用点 00015 - 填充 | 业务规则调用点 00016 - 有效性检查 | 允许合并 | 影响 |
不使用 | 不使用 | 是 | 默认情况下,是从[应付帐款]或[应付帐款]业务中继承分析,那就是从[修改合并](如果是在使用中)。 | |
仅在[汇兑损益分析]中设置[分析] | 是 | [汇兑损益分析]的分析将与[应付帐款]或[应收帐款]的分析分开。不会针对[汇兑损益分析]科目在[会计科目表]中设置的分析进行有效性检查。 | ||
不使用 | 设置[业务规则]。 | 是 | 在这种情况下,继调用点 15 后调用点 16 将会自动调用,和针对[会计科目表]的设置对分析进行有效性检查。 | |
在[汇兑损益分析]中设置[分析] | 设置[业务规则]。 | 否 | 将忽略[业务规则]并确定[汇兑损益分析]的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