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换基准级别版本,自定义保留不变

可将目标配置中的未自定义基本级别版本替换为来源配置中的基本级别版本,而在目标配置中保留自定义版本不改变。

注意事项: 此程序通常不推荐,因为保留自定义版本会阻碍安装来自来源配置的新基本级别版本。这表示新基本级别版本中的任何增强和修补不可用于使用自定义表单的用户,除非您将目标配置中的新基本级别版本与自定义版本合并。

当您使用此程序中指定的选项时,表单同步将执行以下操作:

  • 在目标配置中保留表单的自定义版本
  • 将目标配置中的表单的未自定义基本级别版本替换来自来源配置的基本级别版本
  • 在目标配置中保留自定义全局对象
  • 将目标配置中的全局对象的未自定义基本级别版本替换来自来源配置的基本级别版本
  • 在目标配置的资源管理器中保留公共文件夹和我的文件夹文件夹。
  • 将目标配置的主资源管理器中的应用程序文件替换为来自来源配置的文件夹。
注意事项: 同步前,确保您在目标配置中备份表单数据库,确认您的数据库和服务器设置。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使用表单同步之前”。

要只替换自定义基本级别版本,保留自定义版本不变:

  1. 打开“表单同步”表单,指定您的源和目标配置,然后单击“确定”。
  2. 在“日志明细”字段中,指定要在日志中记录的日志明细。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日志明细级别”。

  3. 在“同步基本级别”字段中,指定要在“供应商”、“站点”还是“组”级别同步对象。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同步基本级别”。

  4. 选择“仅处理在同步基本级别有更改的对象”复选框。
  5. 在“表单”选项卡上,选择“不碰自定义表单”,确认“替换表单时移除运行时更改”字段已清除。
  6. 在“资源管理器”选项卡上,同时选择“更新”和“保留自定义”复选框。
  7. 在“全局对象”选项卡上,选择“保留自定义”,选择每类全局对象旁边的复选框。
  8. 单击“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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