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多站点供应商(无主站点)
如果多站点系统包括一个主站点,请使用“维护主站点中的供应商”中的步骤。否则,可使用这里说明的流程。
可以考虑设置管理员控制系统中供应商的添加、更新或删除等操作。应注意,每个站点都可以控制自己的供应商记录,且这些记录独立于其他站点。
注意: 在以下说明中,“共享站点”表示在站点之间复制应付帐款类别。
在一个站点增加供应商时,不会自动分发到其他共享站点。要将已有供应商添加到另一个共享站点:
- 在“供应商”表单中,选择“”。
- 输入供应商号或从下拉列表中选择。(供应商号已在其他站点中存在,并且已经复制到该共享站点)。将从源站点复制包括地址、URL 和付款暂停信息在内的各种信息。
- 必须在共享站点的“供应商”表单手动填写其余信息。
复制多个站点中供应商记录的另一个方法是在一个站点创建记录,然后将其导出到电子数据表,并将电子数据表导入到新站点的“供应商”表单中。(应确保两个站点的表单网格列排序顺序相同。)
如果可以通过同一台计算机访问您所在的站点,那么还可以使用鼠标“”功能,从一个站点的“供应商”表单复制供应商行,然后使用“”将其添加到其他站点的“供应商”表单中。
应根据添加记录的站点验证特定字段。
注意:
- “”可以显示“供应商查询”表单,可以在其中找到本地站点对应的供应商记录。
- “供应商”字段的下拉列表仅列出当前站点的供应商。
在“新”模式(在单击“”按钮或选择“”后)中,显示共享站点的所有供应商:
- “”可以显示“多站点供应商查询”表单,可以在其中找到本地站点或任何共享站点对应的供应商记录。(然后可以选择将共享供应商添加到本地站点的“供应商”表单中。)
- “供应商”字段的下拉列表列出所有共享站点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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