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应付帐款税报告
将此信息用于以下报告:
- 应付税报告
- 已开凭证的税(参数式)报告
- 产品和服务税 (GST) 税贷项报告
- 省销售税 (PST) 税贷项报告
报告输出
税报告列出一定范围税期间的税记录的详细信息。这些记录按税码分组并小计,并按组内的分配日期排序。负值表示对凭证进行的缩减调整。
注意事项: 系统从凭证历史中提取税记录。如果在打印该报告前清除此信息,那么在报告日期之前的任何税记录将丢失且不显示在报告中。历史信息不包括手动从“总帐”日记帐到税务“总帐”科目的过帐。
另外,如果在应付帐款中进行过帐之前从“采购”生成了税科目分配,并且随后手动调整了分配,那么历史信息不包括调整。因此,报告不反映对科目余额的其他更改。
验证报告
将报告的内容与总帐中的期间报告的税科目余额比较。如果存在差异,那么首先验证“应付帐款”是否包括“采购”中的未过帐凭证。
然后,确保“应付帐款分摊”日记帐已过帐至总帐。如果手动使用日记帐分录调整了税科目余额,或手动调整了“应付帐款凭证总帐”税科目分配记录,可能会存在其他差异。仅接受此类差异。
应付帐款凭证信息
在“采购”中,系统在生成“应付帐款”凭证时创建税记录。系统不更改这些记录,忽略对“应收帐款”或“总帐”中处理的更改。
如果直接在“应付帐款”(而不是从“采购”)中输入凭证或调整,那么系统根据在“总帐”分配中的特定税字段的值创建税记录。过帐手动凭证时,创建税记录。
在 GST 和 PST 报告中,“应税 GST”或“应税 PST”列仅显示结转至要报告的税码的产品值。在“凭证合计”列的值包括单据中的所有行、费用、运费和税。
因为系统维护 GST 和 PST 报告中凭证历史使用的方法,所以当对预开凭证的金额进行调整时,记录存储在相同的凭证号下,并更新原始凭证合计。在这种情况下,系统维护单独“应税”下的独立税记录,但“凭证合计”显示相同的金额。因此,因为列是双倍计数,所以“凭证合计”列不包括小计。
用于凭证的“应税 GST”或“应税 PST”列的准确性低于用于发票的,因为供应商用根据存储在“采购单”中的税码预估的税基准来计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