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
- 单击“付款配置 (PYP)”对话框中的“付款”选项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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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下列信息:
- 付款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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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确定选择付款业务的依据。有下列可用选项:
- “强制”仅选择带有[强制]分摊标记的业务。
- “到期日”选择到期日不晚于运行时输入的[付款基准日期]的业务。总是包括带有[强制]分摊标记的所有业务。不包括带有[暂停]标记或带有任何数字标记 (0-9) 的业务。
- “付款运行的分摊标记”:选择带有您在运行时选择的分摊标记的业务。必须选择[分摊标记]作为运行时选择选项,以便提示用户输入所需的标记范围。
- “分摊标记和到期日”根据所选的分摊标记范围和到期日选择业务。业务必须具有选定范围之内的分摊标记,其到期日应不晚于您在运行时输入的[付款基准日期]。此选项允许您预置在[分摊标记 - 起始/结束]字段中配置的分摊标记范围。您还可选择[分摊标记]作为运行时选择准则之一,使用户可在运行时选择标记范围。
- “只限分摊标记”允许您通过分摊标记选择业务,而不考虑到期日。此选项允许您预置在[分摊标记 - 起始/结束]字段中配置的分摊标记范围。您还可选择[分摊标记]作为运行时选择准则之一,允许用户在运行时选择标记范围。
- 分摊标记 - 起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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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选择了上面的“只限分摊标记”或“分摊标记和到期日”选项,则这将成为用于选择业务的分摊标记范围。这允许您在每次运行都需要同样的范围时预置分摊标记。
注意:您可以选择[分摊标记]作为运行时选择准则之一,以允许用户在运行时更新此范围。 - 付款/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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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选项决定付款配置用于付款还是收款,如下所示:
- 如果该配置将用于[收款运行 (PYC)],则必须选择“收款”
- 如果该配置用于[付款运行 (PYR)],则必须选择“付款”。
- 过帐单一业务到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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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选项确定是否为付款或收款运行将单一的汇总帐务业务过帐到付款或收款科目。
三个选项可供选择:
- “强制执行”强制仅将单一业务过帐到每个付款科目
- “禁止”将各个付款业务过帐到付款科目
- “可选择”允许在运行时根据“付款运行”或“收款运行”中的相应字段作出选择。
- 付款方法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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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付款配置的付款方法。当您定义客户或供应商时,应选择“支票付款”、“银行付款”、“单笔付款”或“未指定”付款方法。此处选择用于您要用于此付款运行的付款方法。若采用[银行]付款方法,则必须在[银行细节设置 (BNK)]中创建专用银行帐户的银行细节记录。
请注意,如果同科目相应的供应商或客户细节参考此付款方法,则仅选择付款科目。
- 默认银行子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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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付款方法为[银行],则为用于此配置的银行子代码。如果保留此项为空而付款方法为[银行],则选择所有客户或供应商。银行子代码通过[银行细节设置 (BNK)]进行设置,并使用[供应商 (SUS)]或[客户 (CUS)]指定给供应商或客户。
注意:- 如果希望使用此选择工具,则必须确保对所有客户或供应商银行细节均使用一致的子代码。例如,可以总是使用子代码标识各个银行。
- 若希望使用[付款文档 (PYD)]在汇款单上打印银行细节,则必须确保所有银行细节创建时均提供了子代码。系统不打印子代码设为空的银行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