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类型 (STS) - 退货

  1. 指定下列信息:
    贷方通知单
    如果选中此框,则[销售类型]为[贷方通知单]。这可用来根据您的系统转回[财务管理]中的帐务。
    销售退货单
    如果选中此框,则[销售类型]为[销售退货单]。这将收到存货,并也可用来根据您的系统设置来转回[财务管理]中的帐务。
    注意:如果要在[销售退货单]处理过程中更新库存,您必须为要更新库存的阶段设置一个[收据]类型的[变动类型]。此项设置在[销售阶段]窗体上完成。
    需要原因代码
    如果选中此框,则在出现[贷方通知单]时必须输入一个原因代码。
    筛选器设置控制 ID

    用于[销售退货单]中[高级生成]功能的筛选器设置。即,当在此类型的[销售退货单]上选中了[高级生成]功能时,使用此筛选器。

    注意:您必须确保在[筛选器设计器]中,从[销售订单/发票控制台]功能 (SMCDSISO) 创建用于销售退货单的控制台筛选器。另外,只有在结果窗体中包含来自签发记录的一些信息时(尤其是[签发 ID]),此功能才会正常运行。筛选器的名称特别设计为 SRN01 并依此类推,以便实现此功能。因此,建议您将这用作为[销售退货单]生成创建新窗体时的基础。
    默认客户退货位置
    使用此[销售类型]时要用作项目退货存储的默认位置。您可以在不同的窗体中定义退货位置,当生成销售退货单时,可以分级使用这些位置。即,系统会按指定的顺序搜索位置。如果在第一个窗体中没有找到任何位置,系统将继续搜索下一个窗体,依此类推。您可以更改所显示的位置,或者如果没有任何显示,可手动输入一个位置。可在下列窗体中设置退货位置,并按此顺序进行搜索:项目管理、客户和销售类型。任一这些窗体上的默认退货位置字段可以保留为空。选定的位置可以是已隔离位置。
  2. 保存您的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