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重置?
如果当客户在某个阶段交付一笔保险费,并且客户索取了赔偿的话,就可能需要向客户收取一笔重置保险费,以将保险费交款更新到最近,以此确保了全部时期都被包括在此理赔期限内。任何向客户索取的额外重置保险金,将会从此项理赔金额中扣除。因此,非常有必要将保险费重置过帐与理赔过帐相链接,并利用这些业务的净额来确定要从保险商处收取并支付给客户的金额。
[单据链接]参考用于链接理赔过帐以及其相应的保险金重置过帐。这样可确保只用这些业务的净值作结算。
重置处理阶段示例
阶段 1:过帐索赔以及保险金重置
通过使用[帐务导入 (LIM)],将需要记录理赔和保险金重置的业务过帐到[财务管理]。
特定的先收款后付款过程:到客户科目的这两个单独的过帐被指定了相同的[单据链接]参考(链接参考 1)。这样可确保使用这些业务的净值来确定分摊操作的处理。这两个过帐到保险商科目也提供了与该两个过帐相同的单据链接参考,但是与用于过帐到客户科目的不同。带有一个净贷方余额的业务(基于在线单据链接)将会暂停付款。
业务参考 | 科目 | 索赔或 | 金额 | 单据链接(链接参考 1) | 分摊标记 | [分摊操作]的分摊代码集 |
CCC | 客户 | 索赔 | 100 CR | 1 | 暂停 | 导入 |
CCC | 客户 | 重置 | 10 DR | 1 | 暂停 | 导入 |
CCC | 保险商 | 索赔 | 100 DR | 2 | 未分摊 | 释放可收款的 |
CCC | 保险商 | 重置 | 10 CR | 2 | 未分摊 | 释放可收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