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使用哪些分摊标记?

下表描述了每个可用的分摊标记。对于每个标记,表中都标识出它可以更改为的其他分摊标记,例如使用业务对帐 (ACA)。分摊标记由单一字符来标识,如 F = 强制。

分摊标记 描述 可更改为 ..
Y - 需要分摊(过帐之后变为 A - 已分摊) 用来将业务标识为已分摊。当要分摊某业务时,会向该业务提供此标记。 不适用(请参阅 A - 已分摊)
A - 已分摊 表示该业务先前已被标记为需要分摊并进行了过帐。 空格、0-9、F、W、Y、C、R、S
B - 承上 如果预付款项金额被确定是借方余额,则此标记由付款运行 (PYR)使用。在余额归属贷方之前,这些业务将一直包含于后续付款运行中。收款运行 (PYC)中存在类似情况,但其中要“支付”的金额是贷方余额。 Y、B、S
C - 改正 此标记用于突出显示错误过帐的业务。除去凭证列表试算表之外的所有报表中可能都不包括带有此标记的业务。使用帐务设置 (LES)中的报表改正选项可确定报表中是否包含这些业务。 空格、0-9、F、W、Y、C、S

F - 强制

 

此标记标识要在下一付款运行收款运行中支付的业务。 空格、0-9、F、W、Y、C、R、S
P - 已付款 此标记标识已由付款运行收款运行支付和核对的业务。不可手动输入此标记。 空格、0-9、F、W、Y、C
R - 已对帐 此标记标识已与银行对帐单对过帐的银行科目业务。 空格、0-9、F、W、Y、C、R、S
W - 暂停 此标记与[强制]标记作用相反。付款运行收款运行中不包括带有此标记的业务。 空格、0-9、F、W、Y、C、R、S
0 至 9 这些标记用于表示业务可在其期限内通过的各种处理阶段。它们主要用于汇票和期票。每个编号代表在汇票期限内所处的阶段。可手动增加这些标记,也可通过打印特定文档来增加标记。请参阅文档格式 (DFS) 空格、0-9、F、W、Y、C、R、S
空格 可输入空格以删除当前业务中现有的分摊标记。 空格、0-9、F、W、Y、C、R、S
S - 分割(过帐之后变为 A - 已分摊) 可在想要分割金额的业务上输入分割以记录部分付款或收据。 不适用(请参阅 A - 已分摊)
T - 已付款不匹配 此标记确定由付款运行收款运行生成和支付的手动付款更新业务。使用业务对帐 (ACA),可对这些业务进行手动核对。不能手动设置此标记。 空格、0-9、F、W、Y、C、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