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回保留凭证
在您保留凭证时,系统将凭证放入保留凭证文件中。您可以使用“帐务录入保留凭证 (LEH)”或“帐务录入 (LEN)”中的“”选项,列出已保留的凭证并调回选定的凭证。
仅在下述情况下才可从保留凭证文件中删除凭证:
- 若调回并过帐该凭证。
- 若调回并删除该凭证。
注意:
您也可以保留一笔被分割成多份的业务。这些分割业务细节会作为保留凭证显示,并带有[分割]的[凭证类型]。
- 从 SunSystems 中直接访问“帐务录入查看保留凭证 (LEH)”。或者,若当前正在使用“帐务录入 (LEN)”,也可从“”菜单中选择“”。
- 系统会显示保留凭证列表。显示在“凭证类型”左边的“参考编号”标识了每个凭证。“业务数量”字段标识了凭证的大小。“凭证创建人”标识凭证录入人员,即[操作员 ID]。
- 点选您要重新处理的凭证。
- 选择“凭证录入”期间保留的,凭证细节会再次出现在“凭证录入”窗体中,同时您也可以修改并过帐该凭证(请参阅“复审凭证行”和“修改凭证行”)。或者,如果不需要该笔凭证,您也可以选择取消(请参阅“取消凭证”)。如果“凭证类型”是“分割”,则“业务对帐 (ACA)”会将该笔凭证置于保留,同时凭证包含了不完整的多部分业务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当您选择“”选项时,分割业务细节会再次显示在“手动帐务分摊多部分分割”窗体中,并允许您完成业务的分割。请参阅“了解业务分割或保留分割业务”。 ,对该凭证进行重新处理。如果凭证是在
- 或者,选择 来删除该笔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