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对记录的全部更改

如果对多个记录进行了修改,或将多条记录标注为删除,但是没有保存记录或表单,那么可以撤消更改并将记录恢复为其原始值。在标记为删除的记录中,该过程将取消删除标记并撤销对字段值所做的所有更改。

注意事项: 注意,如果保存已更改或标注为删除的记录或表单,则无法撤消更改。

要撤销对所有记录的更改:

  1. 选择操作 > 刷新
  2. 询问您是否要保存更改时,应单击

注意,系统将任意更改均恢复为其原始值,更改指示符将不再显示在行标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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