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库存设置
- 在“物料/仓库”表单上,为您的物料输入所需的安全库存。
- 在“物料”表单,为每项物料指定“时限规则”。
- 对于“源”为“已制造”的所有物料,将“交货期”指定为“时限规则”或“累计交货期”,即使安全库存为零亦如此。不使用“特定值”。通常,如果制造物料有安全库存,您可将“时限规则”设为“交货期”。但是,应考虑在以下情况下使用“累计交货期”:您不能假设物料 BOM 中的已采购物料始终有库存,或您的安全库存补货数量太早或太多。
- 对于“源”为“已采购”的所有物料,将“交货期”指定为“时限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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