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总括采购单表头

  1. 采购单表单中,选择操作 > 新建添加采购单表头。
  2. 指定此信息:
    • PO:输入采购单号或接受在保存记录时提供的缺省值。
    • 供应商采购单:输入由供应商内部使用的订单号。当在与供应商的业务往来中涉及采购处理时,使用该字段。
    • 日期输入日期,或者接受当天日期作为缺省值。
    • 采购单类型:选择总括
    • 供应商:输入供应商号。(在上次发票字段中显示供应商的上一个发票号。)
    • 条款:输入供应商的帐单条款。可以从供应商表单中引用缺省值,或用浏览器查找帐单条款。
    • 仓库:输入用于履行此采购单的仓库。该字段标识应当交付采购货物的仓库。如果直接收货地字段设置为仓库,那么变更该字段也将变更直接收货地址。
  3. 地址选项卡上,指定此信息或接受缺省值:
    • 直接收货地:接受缺省的直接收货地码“无”或从这些选项中选择:
      • :指示没有使用直接收货地址。
      • 客户:指示采购的货物应当发运至指定客户的一个地址。
      • 直接收货地:指示采购的货物应当交付到“直接收货地”文件中的地址。
      • 仓库:指示采购的货物应该交付到在采购单上列出的仓库。
  4. 常规选项卡上,指定此信息或接受缺省值:
    • 生效日期使用该字段输入总括采购单开始生效的日期。
    • 过期日期输入总括采购单停止生效的日期。
  5. 税信息选项卡上,指定此信息或接受缺省值:
    注意: 仅当在税系统表单上选择了对采购起作用字段后才可以启用这些字段。
    • 运费税:使用浏览器选择运费税码。
    • 杂项费用税:使用浏览器来选择杂项费用税码。
    注意: 对基于区域的税系统,这些税字段应为空或免税;对基于物料的税系统,它们应为税率码。
  6. 保存“采购单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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