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动本地客户

支持站点 A 和 B 通过复制共享客户数据。站点 A 中包含 Cust1,站点 B 中包含 Cust2;但是 Cust1 和 Cust2 实际上是相同的客户,只是在不同站点具有不同编号。因为该编号在两个站点中匹配,因此用户可以在站点 A 中将 Cust1 更改为 Cust2。可以使用该工具在当前客户列表中选择 Cust1。在新客户列表中选择 Cust2(站点 B)。这样可以将现有的本地客户记录移动为新的本地客户记录。在处理后,如客户订单、发票、应收帐款和作业等与 Cust1 相关的所有记录都被更新为指定使用 Cust2。

要移动记录,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在站点 A(工具正在运行的站点)中存在当前客户和序号(发货地)的组合。
  • 在站点 A 中不存在新客户和序号的组合。
  • 在站点 B 中存在新客户和序号的组合。
  • 当前客户和新客户的货币码相同。
  • 已有客户和新客户上的“集团客户”必须匹配。
  • 如果已有客户序号为 0,新客户的序号必须也为 0。

当前客户的“付款方”不能更改为新客户的“收货地”。

注意:

此工具不会更新移动操作涉及的客户的过帐余额和订单余额。必须运行重平衡客户余额工具对所有涉及客户重平衡这些值。

示例 1:当前客户仅有序号 0(帐单地)而没有“发货地”。新客户有序号 0。在这种情况下,会用新客户替代当前客户。

示例 2:当前客户有序号 0 且顺序大于 0(收货地)。新客户有序号 0。在这种情况下,将新客户插入到数据库中,但保留当前客户,且当前客户具有“收货地”。

示例 3:当前客户有序号 3。新客户有序号 5。在执行移动之前,当前站点中必须存在新客户序号 0,并且在移动后新客户序号 0 的所有相关信息必须在当前站点中保持不变。新客户的序号 5 已添加到当前客户站点。已从当前客户站点中删除当前客户的序号 3。新客户的客户表单中的“付款方”区域与移动之前的内容相同。将从站点 B 为新客户序号复制“收货地”表单上代码选项卡上的收货地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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