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置變換

在創建新變換時,您可以重置或清除自上次保存後的所有修改。

  1. 從〔變換設計器〕的「文件」菜單中,選擇「重置變換」,或單擊工具欄上的「重置一個變換」。您必須確認要放棄所做的更改。單擊「確定」繼續重新設置變換。
  2. 請重新輸入細節。
  3. 從「文件」菜單中,選擇「保存變換」,或單擊工具欄上的「保存一個變換」。
    注意:一旦保存了變換,將不能使用「重置」按鈕,不能重置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