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變換

可使用「變換設計器」複製變換。若要打開〔變換設計器〕,請在「轉移台」中單擊工具欄上的「變換設計器」。

在「變換設計器」中選擇一個現有變換,然後從「文件」菜單選擇「複製變換」或單擊工具欄上的「複製一個變換」。系統將顯示「新變換名稱」對話框。

輸入新變換的名稱並單擊「確定」。

注意:您開始在「名稱」字段輸入內容時,「新變換名稱」對話框上的「確定」按鈕才被啟用。如果輸入的名稱與原始變換名稱相同或者不唯一,系統將顯示紅色驚歎號,提示您輸入不同名稱。

然後可以對這個使用「複製變換」功能從現有變換創建的新變換進行修改,使其與原始變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