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匯總級別的選擇

  1. 新建一個篩選器或打開一個現有並帶有一個或多個包含匯總級別排序準則的篩選器。
  2. 確保已點選了篩選器編輯區域下端的排序準則選項卡。
  3. 在排序準則表的匯總級別欄內,取消對所需復選框的點選。
    注意:如要將某個排序準則選作匯總級別,則先前的所有排序準則都必須選為匯總級別。如果取消了某個匯總級別的選用,則系統會自動取消其後的所有匯總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