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排列排序準則 - 對話框

  1. 新建一個篩選器或打開一個現有並帶有一個或多個排序準則的篩選器。
  2. 確保已點選了篩選器編輯區域下端的排序準則選項卡。
  3. 編輯菜單中點選重新排列排序準則會顯示重新排列排序準則對話框。
  4. 點選所需的排序準則,並使用相應的向上或向下箭頭按鈕。
  5. 單擊確定。您目前可能想要為您的篩選器設定初始化匯總或匯總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