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排序準則

  1. 新建一個篩選器或打開一個現有的篩選器。
  2. 請確保已點選了篩選器編輯區域底部的排序準則選項卡。
  3. 從數據項目列表中拖拽所需的數據項目,並將其放至排序準則表內的指定行上。
    注意: 如果達到十個排序準則的上限或是所選定的數據項目已經作為排序準則使用時,光標會以禁止錄入的標識顯示,同時該數據項目也不會添加到排序準則表中。
  4. 排序準則中所添加的數據項目排序次序以升序為默認值。您可使用表格中排序次序欄內的下拉列表,將排序次序改為降序。您目前可能需要為您的篩選器設定初始化匯總或匯總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