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數據預置設置

該窗體只能通過〔規則數據集 (RDS)〕訪問。

  1. 指定下列信息:
    規則數據集代碼(只顯示)

    顯示選定規則數據集關鍵字的代碼。這個代碼是您所要創建預置值的〔規則數據集〕代碼。

    狀態
    指狀態。
    業務單位代碼(只顯示)

    顯示在〔規則數據集〕中所輸入的業務單位。如果〔規則數據集〕已設計為應用於所有業務單位,則該字段可能為空。

    第 1-3 值(只顯示)

    顯示在〔規則數據集 (RDS)〕中為該條記錄所輸關鍵數據項目的值。如果〔規則數據集關鍵字〕已設計為僅帶有一個數據項目關鍵字,則第 2 和 3 值可能為空。

    預置號

    您可以為每個第 1-3 值的組合輸入多達二十個的預置值,因此每個預置必須有單獨的編號。輸入一個 1-20 的預置號,並點擊〔確定〕。

    這個編號必須在〔規則集〕中的操作語句〔設定〕上引用,從而將預置值指定給語句上所標識的數據項目。

    預置值

    當〔規則集〕中〔設定〕命令上引用相關的〔預置號〕時,可輸入所要使用的預置值。您最多可輸入 50 個字符。

    注意: 如果為某個數據項目預置了值,則您必須確保在該數據項目業務上允許為相關功能輸入值。例如:對於〔帳務錄入〕功能而言,如果您要預設置一個帳務分析角度代碼,則必須確保該代碼已存在,且在相關憑証類型上允許輸入分析角度。
  2. 保存您的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