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何時能使用業務規則?

通過業務規則,您可以為所選定的 SunSystems 功能擴展標準 SunSystems 的有效性檢查和處理規則。本章節旨在幫助您確定某業務規則能否滿足您的特定需求。

業務規則只可應用在一個單獨選定的功能上

可為下列〔財務管理〕或〔訂單履行〕功能以及許多靜態數據功能設定業務規則。

〔財務管理〕功能:

  • 帳務錄入
  • 帳務導入
  • 業務對帳
  • 在線分攤
  • 稅務報表
  • 對帳管理器

〔訂單履行〕功能

  • 採購訂單錄入
  • 銷售訂單錄入
  • 採購發票錄入
  • 變動訂單錄入
  • 自動分配
  • 存貨到貨單錄入
注意: 當手動使用這些系統功能以及通過〔轉移台〕啟動這些系統功能時,業務規則可應用在這些功能上。

業務規則只能引用可供選定系統功能使用的數據項目。

業務規則只能引用 SunSystems 數據項目,以及那些與選定系統功能相關的數據項目。規則可參考兩種數據項目類型:

  • 保存在所輸業務上的或由選定功能更新的數據項目或重設置數據項目。
  • 可從保存在所處理業務上的靜態數據代碼處獲取的相關靜態數據項目。
注意: 儘管業務規則不能直接引用外部業務和數據項目,但〔調用〕命令仍可執行一個外部的 COBOL 程序,而這種 COBOL 程序可存取任何外部數據並使用這些信息來設定各種不同的 SunSystems 數據項目。

業務規則僅可應用於在 Sunsystems 中所輸入或所保留的數據上

作為一種通用的規則,業務規則不能用來從 SunSystems 中抽取數據,也不能在任何 SunSystems 報表編製或抽取功能中使用。

下列屬例外功能,可應用這類規則:

  • 需要使用業務規則來控制〔稅務報表〕功能。
  • 〔對帳管理〕可以使用業務規則來核對業務。
  • 一個由業務規則調用的外部 COBOL 程序可抽取數據。

業務規則的結果通常必須符合標準 SunSystems 有效性檢查和審計規則

您不能使用一條業務規則來“打破”所選定 SunSystems 功能的現存審計和有效性檢查控制。您使用業務規則“設定”的所有數據項目值都會進行全面的有效性檢查,同時您也只能“設定”選定的數據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