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重估业务
如果重估操作在源目标货币金额与已修订的目标货币金额之间产生差额,则帐务重估能够为其所重估的各笔业务生成一个重估调整过帐。
重估业务将在最详尽的级别上将上述差额过帐到业务上参考的科目,并将包含所有源业务的细节,如分析代码、资产代码和资产指示符等。
如果您正在重估大量业务,则可能会生成同样大数量的额外科目过帐。要限制生成的重估业务数量,您可以合并所选定要重估的业务,并生成合并的损益或余额调整过帐。
对重估业务进行合并可基于:
- 期间(适用于资产负债表、贷方、借方和客户等科目类型)。例如,对所有业务生成合并的收益或亏损过帐,而不考虑其过帐期间。即,合并的重估过帐不按期间进行分割。
- 分析角度。例如,对所有业务生成单一的收益或亏损过帐,而不考虑各个业务在该角度中的分析代码。即,合并的重估过帐不按指定角度的分析代码进行分割。
- 资产。例如,为所有资产生成单一收益或亏损过帐。即,合并的重估过帐不按资产代码进行分割。
此外,您可按科目类型为科目合并重估业务。这会为各个科目类型、各种货币生成单笔重估过帐。
使用[帐务重估配置 (LEP)]设置重估的合并规则。
通过分析角度合并
如果要通过分析角度 1 进行合并,则在重估的业务中,帐务重估将忽略不同的分析角度 1 代码。它仍然按科目和科目内的货币合并业务,并为任何其他个别分析角度代码进行单独业务的过帐。
注意:
即使在科目已合并时,帐务重估也从不合并货币。
在一对一的基础上合并应用重估链接参考
[一对一合并]选项允许在最详细的业务级别上计算并过帐重估差额。同时允许每个重估差额过帐可以与其源“重估”的业务相关联。
当生成重估差额过帐时,一个唯一的[帐务重估链接]参考就会被指定到原业务以及新的重估差额过帐。
当您在随后的重估中选择了此合并选项时,[帐务重估]则使用[重估链接参考]将源与重估过帐连接起来,并且作为一个整体而并非单个业务进行重估。
除了[凭证类型]、[凭证创建人]、[凭证编号]、[凭证行编号]、[业务日期]、[到期日]以及[借/贷标记]以外,新的重估过帐包含与源过帐相同的信息。
注意:
强烈建议您,在帐务上运行重估时总是使用同一[合并]选项(即[一对一]、[是]或[否])。这是因为[一对一]合并创建并依赖于重估链接参考,其他[合并]选项即[是]和[否]无需创建此类链接参考。因此,在连续重估选项间切换会导致不正确的重估过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