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重估源货币和目标货币

在一组业务中,帐务重估可以根据另一种货币(源货币)对一种选定的货币(目标货币)进行重估。帐务重估使用重估期间汇率对每项业务所选源货币进行重估,以确定目标货币的修订值。原始与修订目标货币值的差额即重估差额。

必须使用[帐务重估配置 (LEP)]指定重估配置的源和目标货币。

依据您的重估要求和您的[主元货币]来选择重估配置的源货币和目标货币。这也决定所生成的重估过帐的内容。

注意: 必须选择主元货币作为源货币或目标货币。

选择源货币

重估源货币可以是第一值、第二值、第三值或第四值中的任何一种货币;即:本位币、业务货币、第二本位币/报表货币,或者第四货币。

每一项业务中的该币值均用作重估的基础。这些值不会更新,这就意味着重估过帐永远也不会调整源值。

选择目标货币

目标货币可以是第一值、第三值或第四值;即:本位币、第二本位/报表货币或者第四货币。例如,您可能想在已更新的业务货币汇率的基础上重估本位币金额,来以本位币确定盈亏。

不能选择第 2 值作为重估的目标货币,因为用业务货币(第二值)重估是不可能的。因为业务货币值被假定为“实际的”而不是计算值,所以不能改变。例如:从供应商处接收到的发票上,它们可能是外币货币,打印在发票上的金额必须总是保持一致。然而,您可能想重估其他货币值中的一个,以便根据发票上货币的汇率变化来注册盈亏。

重估源货币和目标货币组合

您能够选择进行重估的货币组合取决于在业务单位设置中设定的货币选项。源重估货币和目标重估货币,您不能使用相同的货币值;同时,就像上面描述的,[第二值]也不能被重估。下面的表格显示了每个源货币和目标货币的组合对于重估是够有效,以及有效的组合是如何取决于在业务单位设置中设置的选项:

  要重估的目标货币
源货币 第 1 值
第 1 值
第 2 值 是 - 主元必须是[第 1 值]或者[第 2 值]。
第 3 值 是 - 主元必须是[第 1 值]或者[第 3 值]。
第 4 值 是 -[第 4 值]必须由[第 1 值]计算得出
注意: 如果您根据业务货币(第二值)来重估第四货币(第四值),且在[帐务设置 (LES)]中设置了重估直到实际汇率选项,则不会重估被标记为实际汇率的业务。

您所选择的源货币和目标货币组合以及主元货币将决定生成的重估过帐的类型。

注意: 根据本位币或第二本位币/报表货币重估业务货币获第货币会生成重估和未实现的收益或亏损的调整过帐。在本位币与第二本位币/报表货币间进行重估会生成重估余额调整过帐,当业务货币是主元货币时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