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暂时性业务

为了删除暂时性凭证或其内的某些业务,您必须通过“帐务录入 (LEN)”调回该暂时性凭证,方法是按照在[修改暂时性业务]中描述的步骤来作。

一旦您调回了在“帐务录入 (LEN)”中的暂时性凭证,选择“操作” > “行” > “删除”来显示“凭证处理”对话框。您可以使用星号“*”来表示所有业务参考或某业务参考内的所有行,或者下述的任何组合:

要删除整个暂时性凭证

在“业务参考”字段内输入 '*' 星号,然后单击“确定”。您删除规则前必须加以确认。

在暂时性凭证中删除一个特定交易参考的所有行

在“业务参考”字段内输入特定参考,在“范围”字段内输入一个 '*' 星号,然后单击“确定”。您删除所选凭证行前必须加以确认。

在暂时性凭证中仅删除一个特定交易参考的某些行

在“业务参考”字段内输入特定参考,在“范围”字段内输入要求的行号,然后单击“确定”。您删除所选凭证行前必须加以确认。

您可以使用下列示例格式来删除范围或行号组:

  • 1-3 表示行号范围,从 1 到 3
  • 1,3,5 表示编号为 1、3 和 5 的各行
  • 1-3,6,9 表示从 1 到 3 的范围,以及行 6 和行 9
注意:如果您正要输入要删除的多个行,将逗号用作行号间的分隔符。另请参阅“输入暂时性业务”和“修改暂时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