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调整
使用该表单可输入处理以存储在给定货位的物料数量。
不能调整批次跟踪的或系列号跟踪的物料的数量。
必须存在该物料的库房货位。还将过帐存货成本调整处理。除非选择了“存货参数”中的“在库量为负标志”,“在库量”不能设置为小于零。如果选择了该标志,将发出一个警告指示“在库量”将为负数。
如果“仓库”、“货位”或“批号”字段更改了,“件数”选项卡上的网格将自动刷新来检索相应的记录。
系统将调整现有库存余量。物料处理是由“调整”处理类型的调整创建的。
注意: 不能调整小于物料货位的保留数量(为客户订单)的调整数量。
调整处理在“总帐”的“IC 日记帐”中创建记录。调整数量(旧数量和新数量间的差异)按单位成本加倍。如果在“系统参数”中指定了“实际”成本核算,以下成本用于不同成本流方法:
- 平均成本核算 -“物料”表单的“单位成本”字段。
- 特定成本核算 - 要调整的货位间成本
- 后进先出/先进先出成本核算 - 堆栈中最后一条记录的成本
如果在“系统参数”表单中指定了“标准”成本核算,将使用“标准”成本核算单位成本。
要选择不同仓库用于该表单,从“”菜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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