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转移单
使用该活动可复制全部或部分现有转移单。如果有相近或循环转移单,该活动可以节省人工和时间。
收到要求提供“请提供上次进行操作的时间”的请求时,一个简易的复制方法非常有用。使用“复制转移单”工具,可以参考先前的转移单,复制并且不必在旧转移单中排序就可以再次发送。
注意事项: 清除完成的转移单操作意味着它们不再可供复制。
如果将行复制到现有转移单,该行将添加到转移单的未端。
如果将“至转移单”字段留为空白,系统将创建一个新的转移单。
原始转移单上的“预指定批次”和“预指定系列”复选框的设置将复制到新的转移单上,但不会复制任何预指定的批次或系列号,您必须为新的转移单生成这些批次或系列号。
如果复制一个已具有到岸成本的转移单,则只在创建新转移单时才复制到岸成本。系统将复制以下“到岸成本”字段:
- 预计金额
- 供应商
- 分配方法
- 分配类型
- 分配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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