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数据视图的 IDO

创建预定义的数据视图时,请确保设置关联的 IDO,以便在显示数据视图时仅检索所需的数据。这将确保最大程度减少检索时间并仅获取实际所需的数据。

注意: 此信息只适用于预定义的数据视图。其他数据视图显示类型的数据由从中启动显示的来源控制。

要为数据视图配置 IDO:  

  1. 数据视图设置表单的常规选项卡中,单击IDO 设置。系统将显示“数据视图 IDO 设置”表单。
  2. (可选)指定在检索数据时要使用的筛选器。
  3. 指定此信息:
    源名称
    指定用作数据源的自定义加载方法的名称。仅当选择IDO 方法作为源类型时,该字段才会启用。
    记录限制
    指定在执行数据视图查询时要返回的最大记录数。选项包括:
    • 使用系统设置:系统记录上限设置将限制可返回的最大记录数。
    • 使用指定的最大值:使用该选项,您可以设置自己要返回的最大记录数。选中时,该选项可见并启用记录上限值字段。
    • 检索全部:该选项将指示系统检索所有可用的记录,而不论在系统中其他地方的任何记录上限设置如何。
    记录上限值
    仅当记录上限设置为使用指定的最大值时,该列才可见并启用。缺省情况下,该字段包含记录上限的系统设置。用户可以将其更改为所选择的任何值。
  4. 如果使用的 IDO 用于子集合,请使用选项的链接依据组指定数据视图处理它的方式:
    链接类型
    指定链接是多级别还是单级别链接:
    • 多级别将在父项信息下面嵌套子 IDO 信息。
    • 单级别将在同一级别链接和显示父和子 IDO 信息。
    父属性
    使用下拉列表指定父 IDO 集合中用于在父 IDO 与子(子集合)IDO 之间建立链接的属性。
    子属性
    使用下拉列表指定子(子集合)IDO 中用于在父 IDO 与子 IDO 之间建立链接的属性。
  5. 单击添加可添加“链接依据”规范并在列表字段中进行显示。

    选择额外属性,然后单击该按钮即可设置多个“链接依据”规范。

    注意: 如果未使用该按钮添加规范,则不会建立任何“链接依据”规范,即使已选择父级属性子属性

    要从列表中删除“链接依据”规范,请单击删除。如果已设置多个“链接依据”规范,该按钮会删除所有规范。

  6. 要指定检索后数据的排序方式,请使用排序依据组中的选项:
    属性
    指定用于对检索的数据进行排序的属性。
    订单
    指定该属性的数据是按升序 (A-Z) 还是按降序 (Z-A) 排序。
    注意: 如果已使用记录上限,则排序依据设置将确定选择用于先检索的记录。可在数据视图布局级别使用排序依据语句覆盖数据搜索结果表单中的排序依据规范。
  7. 单击添加可添加“排序依据”规范并在列表字段中进行显示。

    选择额外属性-顺序选择,然后单击该按钮即可设置多个“排序依据”规范。

    注意: 如果未使用该按钮添加规范,则不会建立任何“排序依据”规范,即使已选择属性和顺序。

    要从列表中删除“排序依据”规范,请单击删除。如果已设置多个“排序依据”规范,该按钮会删除所有规范。

  8. 使用属性组指定要包括在数据视图查询中的 IDO 属性。可以选择单个属性,或使用全选取消全选按钮。

    使用标题置换字段可置换属性的缺省标题。当您要为属性使用不同于通常在该属性用户界面中显示的标签时,该选项非常有用。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