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票规则的提示

将提示发送到单一收件人时,该提示的结果是该收件人选择的返回值。但是,如果将提示发送到多个收件人,您必须选择投票盘点方法以决定提示的结果,并在事件操作定义中包括“投票规则”(VOTINGRULE) 参数。

下表列出并说明了可使用的投票规则。

规则 说明
多数 一个选择必须获得 50% 以上的投票才能胜出。

只要 50% 以上的收件人的回复都是同一个特定选择,那么该选择胜出。

例如,假设一个提示发给九个收件人。在前六个回复的收件人中,五位结果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投票以此选项结束,因为五位收件人的投票已超过了 50%。事件处理程序继续运行,只是其余三位收件人的选择已不重要。

如果您使用了此投票规则,您应使用一个“投票关系”(VOTINGTIE) 参数,告知系统如何处理关联的投票。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应用程序事件系统指南中的“处理不定投票结果”。

最高票数 票数最高的选择胜出,即使该选择没有达到 50% 以上的投票。

例如,假设提供了三个选择,这三个选择的票选情况如下:

  • 第一个选择收到 24% 的投票。
  • 第二个选择收到 43% 的投票。
  • 第三个选择收到剩余 33% 的投票。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第二个选择收到的投票少于总投票的 50%,仍然胜出。

如果您使用了此投票规则,您应使用一个“投票关系”(VOTINGTIE) 参数告知系统如何处理关联胜出投票。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应用程序事件系统指南中的“处理不定投票结果”。

条件性最高票数 投票数最高的选择胜出,但是必须达到指定的投票最小百分比。

如果您使用此规则,您必须同时包含一个“最小百分比”(MINIMUM) 参数。

例如,为 19 个收件人提供了三个选择,并且您指定了达到 40% 投票即胜出,那么:

  • 当票数为 8-7-4 时,票数为 8 的选择胜出,因为它满足指定的最小百分比。
  • 当票数为 7-6-6 时,三个选择都无法胜出,因为没有一个选择满足指定的最小百分比。在这种情况下,系统必须将投票处理为不确定结果。有关不确定结果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应用程序事件系统指南中的“处理不确定投票结果”。

(对于简单的“最高票数”投票来说,在票数分别为 7-6-6 的投票中,达到 7 票的选择胜出。)

如果您使用了此投票规则,您应使用一个“投票关系”(VOTINGTIE) 参数或“投票差距”(VOTINGDISPARITY) 参数,告知系统如何处理投票。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应用程序事件系统指南中的“处理不定投票结果”。

最小计数 达到指定最小投票数的第一个选择胜出。

如果您使用此规则,您必须同时包含一个“最低计数”(MINIMUM) 参数。

例如,为 13 个收件人提供三个选择,并且您指定最小投票数为 5 的胜出,如果第一个选择收到 5 票,则自动胜出。

注意:只要达到最低计数,事件处理程序执行将立即移动到下一个操作。在这种情况下,系统将尚未收到的回复视为过期,不再进行投票。
最小百分比 收到指定百分比票数的第一个选择胜出。该百分比基于提示的收件人数量,而不是基于回复人数。

如果您使用此规则,您必须同时包含一个“最小百分比”(MINIMUM) 参数。

注意:只要一个选择达到最低百分比,事件处理程序执行将立即移动到下一个操作。在这种情况下,系统将尚未收到的回复视为过期,不再进行投票。
最早回复 回复提示的第一个选择胜出,无论该选择是什么。
注意:只要收到了第一个回复,事件处理程序执行应立即移动到下一个操作。在这种情况下,系统将尚未收到的回复视为过期,不再进行投票。
首选选择 只要任一回复人选择了首选选择,则该选择即胜出。万一没有任何回复人选择首选选择,那么该规则以“最高票数”规则的方式处理剩余选择。

如果您使用了此规则,您必须同时包括一个“首选选择”(PREFCHOICE) 参数,用于指定哪个选择是首选选择。

例如,如果您有三个选择,并且您指定了第一个选择作为首选选择,则:

  • 只要有人投票给第一个选择,则该选择即胜出。
  • 如果最后投票结果是 0-6-5,则第二个选择胜出。
注意:只要首选选择收到一个投票,事件处理程序执行将立即移动到下一个操作。在这种情况下,系统将尚未收到的回复视为过期,不再进行投票。
首选的最小计数 如果指定选择的指定票数是投票数,那么该选择胜出。如果使用该规则,您必须还包括“最小值”(MINIMUM) 参数以指定最小计数,还须指定“首选的选择”(PREFCHOICE) 参数以指定哪一项选择是首选的选择。例如,如果您将首选的选择“批准”的“最小值”设置为 3,并且有 3 位收件人回复了“批准”,则首选的选择胜出。如果在全部收件人均回复后,该选择的投票数小于 3,则投票的状态转换为“多数”。(在这种情况下,首选的选择仍然胜出。)注意,如果您将“最小值”设置为 1,则该规则的行为与“首选的选择”相同。
首选的最小百分比 如果指定选择的指定百分比是投票百分比,那么该选择胜出。如果使用该规则,您必须还包括“最小值”(MINIMUM) 参数以指定最小百分比,还须指定“首选的选择”(PREFCHOICE) 参数以指定哪一项选择是首选的选择。例如,如果您将首选的选择“批准”的“最小值”设置为 25%,并且八位收件人中有两位回复了“批准”,则首选的选择胜出。如果在全部收件人均回复后,该选择的投票数小于投票百分比,则投票的状态转换为“多数”。(在这种情况下,首选的选择仍然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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