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能够使用,每个事件处理程序必须至少具有一个相关的事件操作。
事件操作定义为在执行事件处理程序时执行的工作单元。
要创建事件操作,应执行以下操作:
- 打开“事件处理程序”表单。
- 创建新的事件处理程序,或在网格视图中,选择为要为其创建操作的事件处理程序。
- 单击“事件操作”。
- 如果要为已经定义了操作的事件处理程序创建操作,在网格中创建一个新行。
- 在“事件操作”表单的“操作类型”字段中,选择要执行的操作类型。
有关操作类型列表以及操作内容,请参见“操作类型”。
- 指定操作的说明。当您具有多个使相同名称的操作时,该功能可帮助您查找列表中适用的操作。
- 单击“编辑参数”。
根据您选定的事件类型,系统打开对应的事件操作参数表单,可用于建立操作类型的参数。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设置事件操作参数”。
注意:如果您熟悉该操作参数的参数、函数和语法,可以单击“显示明细”显示选项卡,可以在其中的文本字段手动输入参数信息。但是,除非您非常有把握完全新建该数据或者您传递的数据来源非常可靠,能帮您保证您所使用的是有效的参数、函数和语法,否则我们建议您使用我们特别为此用途设计的事件操作参数表单。
有关事件操作参数表单的详细信息,请参见每个表单的联机“帮助”文件。有关操作类型和参数的附加参考信息,请参见应用程序事件系统指南中有关“事件操作类型”的信息。
- 当您完成对应事件操作参数表单中的参数设置时,请单击“确认”。
关闭事件操作参数表单时,您在此设置的参数将自动返回到“事件操作”表单,并且返回的参数的语法正确。即便如此,我们建议您在继续操作之前单击“检查语法”按钮,以确保语法没有错误。
- 如果操作涉及到在事件消息中使用变量,并且用户想要限制对变量值的处理方式,应在“变量访问”选项卡中设置这些限制。
有关设置变量访问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应用程序事件系统指南中关于“设置变量访问”的信息。
- 保存更改或关闭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