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計算分配

系統可通過多種方法自動計算分配金額,而無需手動輸入分配金額。您仍可以隨後修改分配金額。系統可採用兩種基本方法:

〔費用規則〕的〔費用因子〕

〔費用因子〕是在〔費用規則〕中設置的,必須使用。

範例 1

選擇用作費用因子的值標籤。最常用的是表示數量的值標籤。因此,對於所選的要分配成本的行,系統會根據分配行的數量來按比例分配金額。

  • 分配行 1 - 貨物項目 X 數量 10
  • 分配行 2 - 貨物項目 Y 數量 5
  • 分配金額為 100 英鎊,總數量為 15 個項目。

計算方法如下:

項目 費用因子(數量) 分配金額
1 X 10 100 英鎊 * (10/15) = 66.67 英鎊
2 Y 5 100 英鎊 * (5/15) = 33.33 英鎊
    總項目數 = 15 總額 = 100 英鎊

要執行自動計算,請在卸貨成本窗體上選擇操作>按比例分配成本。然後,您可以根據需要修改。

範例 2

如果〔費用因子〕是“帶有單位”的,則分配時不僅要考慮數量,還要考慮計量單位標籤。

  • 500 克項目 A
  • 1 公斤項目 B。

如果源數量是 501,並且忽略計量單位標籤,則:

  • 500 將分配給項目 A
  • 1 將分配給項目 B。

但是,如果使用 1 公斤的一半 500 克作為計量單位標籤,則 B 物品將按 A 物品的兩倍數量進行分配,如下所示:

  • 167 將分配給項目 A
  • 334 將分配給項目 B。

費用指數

這要在功能〔費用指數 (CHI)〕中設置,並且鏈接到〔費用規則〕。這是可選的,並且須與〔費用因子〕結合使用。系統提供多個可用的“加權基礎”。利用“項目”的加權基礎可以很好的解釋費用指數。

  • 項目 X - 加權因子 = 3
  • 項目 Y 加權因子 = 2
  • 項目 Z 未設定加權因子,使用默認值 1。

項目 X 的權重是項目 Y 的 1.5 倍,是項目 Z 的 3 倍(由於未在〔費用指數設置〕中設定項目 Z 的權重,因此使用默認值 1)。

在使用上例中的數量處理涉及貨物項目的業務時,對金額 100 英鎊的分配將如下:

項目 費用因子(數量) 費用指數 權重計算 分配金額
1 X 10 3 10 * 3 = 30 100 英鎊 * (30/40) = 75 英鎊
2 Y 5 2 5 * 2 = 10 100 英鎊 * (10/40) = 25 英鎊
        總項目數 = 40 總額 = 100 英鎊

要執行自動計算,請在卸貨成本窗體上選擇操作>按比例分配成本。然後,您可以根據需要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