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折舊 - 給定年份的餘額遞減折舊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能需要在給定的年份遞減某個資產的標準折舊百分比。當在某個年份對某個資產應用了餘額遞減折舊,在該年份中對該資產可以不進行加速折舊。標準折舊在一年的所有期間(通常為 12)中過帳,然後在最後一個期間中,餘額遞減折舊將作為〔憑証類型〕為 SYSTM,〔憑証創建入〕為 DPRED 的一項單獨的業務,過帳到正常折舊〔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科目。資產負債表科目憑証行上的資產指示符為〔折舊 (D)〕。

示例

意大利法律允許在任何給定年份遞減標準折舊百分比。這是針對某個資產在一年的生產活動中沒有 100% 被利用。在這種情況下,標準折舊金額將按適當的百分比進行遞減。

  • 固定資產在 01/01/06 購入
  • 固定資產總價值:1000 歐元
  • 標準折舊率:22%
  • 第一年 50% 的折舊值
  • 在本示例中,允許資產在最初 3 年進行加速折舊
  • 在 2007 年,應用 20% 的餘額遞減百分比,因此 2007 年的普通折舊金額為 80% * 220 歐元 = 176 歐元
  • 在 2008 年,不要求新的餘額遞減百分比,因此同時計算標準折舊和加速折舊。
注意:當某年某資產的標準折舊遞減時,不計算該年該資產的加速折舊。
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
普通折舊,歐元 110 176 220 164
預期折舊,歐元 110 0 220 0
年度折舊總額,歐元 220 176 440 164
剩餘資產價值,歐元 780 604 164 0

在〔資產記錄 (FAS)〕中,在每個貨幣〔值〕選項卡上,相關的〔本年度餘額遞減百分比〕選項確定本年度標準折舊率的餘額遞減百分比。您可以對個別資產設置該選項,也可以運行〔固定資產餘額遞減折舊選擇 (FDR)〕對多個按資產代碼和/或分析代碼分組的若干個資產指定百分比。對應用了本年度餘額遞減百分比的每個資產,〔應用本年度〕復選框均未選中,從而在該年中對該資產不應用加速折舊。

對資產指定餘額遞減百分比之後,在該年的最後一個期間,運行〔固定資產餘額遞減折舊計算 (FAR)〕過程。您可以選擇是否過帳該計算,而無論您選擇什麼,都將生成計算結果的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