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估〔第四貨幣〕
注意:不可將第四貨幣設為主元貨幣。
使用〔業務貨幣〕作為源貨幣重估〔第四貨幣〕
這種情況下,允許要進行的第四貨幣過帳重新計算第四貨幣值,將其上下調整以便與業務貨幣一致,這是依據這兩種貨幣之間的匯率變動而實現的。
這兩種貨幣間必須存在某種直接關係,即系統將根據在〔業務單位設置〕內的設置來檢驗第四貨幣值是由第二個貨幣計算得出的。
這種情況下,帶有實際匯率標記的業務將被忽略。
下表說明重估過帳上包含的值:
第四貨幣計算根據: | 第 1 值 | 第 2 值 | 第 3 值 | 第 4 值 |
業務貨幣 | ? | ? | ? | X |
在這種情況下不需要進一步的重估。
使用〔本位幣〕作為源貨幣重估〔第四貨幣〕
下表說明重估過帳上包含的值:
第四貨幣計算根據: | 第 1 值 | 第 2 值 | 第 3 值 | 第 4 值 |
本位幣 | ? | ? | ? | X |
使用〔第二本位幣/報表貨幣〕作為源貨幣重估〔第四貨幣〕
下表說明重估過帳上包含的值:
第四貨幣計算根據: | 第 1 值 | 第 2 值 | 第 3 值 | 第 4 值 |
第二本位幣/報表貨幣 | ? | ? | ? |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