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和值选择

  1. 单击帐务重估 (LEP)对话框中的货币和值选择选项卡。
  2. 在[源和目标货币]部分指定下列信息:
    源货币

    要重估的业务值。在重估的业务上不更新该值。业务单位设置确定下列选项是否可用:

    • 第 1 值 - 使用本位币值作为重估的基础
    • 第 2 值 - 使用业务货币值作为重估的基础
    • 第 3 值 - 使用第二本位币/报表货币值作为重估的基础
    • 第 4 值 - 使用第四币值作为重估的基础。
    目标货币

    用于重估的目标值。该值是从源业务值重新计算的业务值。可以只选择下列选项之一作为目标:

    • 第 1 值 - 本位币
    • 第 3 值 - 第二本位币/报表货币
    • 第 4 值 - 第四货币

    您不能重新计算业务货币值。

    注意:目标货币和源货币不能相同。如果使用了[第 4 值],这两种货币间必须存在某种直接关系,也就是说,系统将验证第四货币值是根据[业务单位设置]的设置由其他货币计算得出的。
  3. 在[排除货币值]部分指定下列信息:
    排除货币值 1-4

    若要在使用该配置的重估中排除某货币值,则选中其复选框。排除值在重估业务中将写为零。但是,源货币代码将为各个业务保留,除非您已使用合并选项选项卡上的相关货币选项合并了货币值。

    不能排除选作[源货币]或[目标货币]的货币值。

  4. 在[货币代码选择范围]部分指定下列信息:
    汇兑代码 - 起始/结束

    使用该配置的重估所需的[第 2 值]货币代码范围。只有以业务货币(第 2 值)参考这些业务的业务才会被重估。若将这些字段留空,则包括所有货币代码。

    第四货币汇兑代码 - 起始/结束

    使用该配置的重估所需的[第 4 值]货币代码范围。只有以第四货币(第 4 值)参考这些业务的业务才会被重估。若将这些字段留空,则包括所有货币代码。

  5. 在[未实现的兑换科目]部分指定下列信息:
    净/亏损科目

    根据[帐务设置 (LES)]中为帐务设置的[汇兑损益过帐规则],将使用该配置的重估产生的损失或净损益过帐至该科目。

    注意:如果修改了[帐务设置 (LES)]中的过帐规则,[帐务重估 (LER)]仍将继续使用重估配置中指定的未实现汇兑科目。因此,这种情况下您必须更改重估配置,指定新的或更改的科目。
    收益科目

    将使用该配置的重估产生的收益过帐至该科目。只有在单独过帐收益和亏损时才需要此科目。

  6. 在[汇率类型]部分指定下列信息:
    汇率类型

    [汇率类型]可用于特定[帐务重估配置 (LER)],然后所选的货币期间汇率将自动用于重估过程中。如果未指定,则使用[默认]汇率类型。

    在过帐重估业务前,建议您确保要使用的期间汇率已在所选汇率类型上设置。

    从列表中选择一个[货币汇率类型]。如果未指定,则使用[默认]汇率类型。

  7. 保存您的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