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束條件

儘管〔篩選器設計器〕接受任何複雜的選擇準則設置,但在〔控制台〕所能管理的篩選器中依舊存在著限制。因此,為避免〔控制台〕無法管理篩選器設置的現象出現,在〔篩選器設計器〕的用戶界面上已設置了下列約束條件:

  • 選擇參數的可設置總數不得超過 100 個。
  • 可指定多達九個復合條件。在這九個組合條件中,八個條件必須使用邏輯運算符“或”合併,而剩餘的一個條件必須採用邏輯運算符“和”與其他條件相合併。如果少於九個條件,則其中任意個條件可使用邏輯運算符“或”進行合併,而其中一個條件可使用邏輯運算符“和”與其他條件相合併。在各復合條件中的簡單條件必須採用邏輯運算符“和”進行合併。
  • 允許使用的嵌套級別僅指在上述限制中所允許使用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