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規則 (CHR) - 雜項

卸貨成本(例如:運送的交通費或保險費)既可在貨物行記錄上分攤,作為公司的直接成本記入費用,也可以暫停,直至用戶決定是進行分攤還是支用這筆費用。

系統會首先查看〔雜項使用權限設置〕中的設置。如果指定不設置,則查看此窗體上的設置。

但是,您可能不希望用戶能夠支用或暫停這些金額。那麼您就可以使用這些字段來確定:當該操作組別中的某個用戶試著在採購訂單錄入、採購發票錄入或變動發票錄入過程中退出卸貨成本操作,且支用或暫停金額大於零,會發生的情況:

  1. 指定下列信息:
    允許將卸貨成本作為費用支出
    • 允許- 允許用戶支用該筆金額。
    • 警告- 系統會顯示一條警告信息,但用戶仍可以繼續支用這筆金額。
    • 警告並凍結- 系統會顯示一條警告信息,並且用戶將無法支用這筆金額。
    允許將卸貨成本作為暫停金額
    • 允許- 允許用戶暫停該筆金額。
    • 警告- 系統會顯示一條警告信息,但用戶仍可以繼續來暫停這筆金額。
    • 警告並凍結- 系統會顯示一條警告信息,同時用戶將無法暫停這筆金額。
    默認控制台篩選器名稱

    在您為〔採購發票〕輸入〔卸貨成本〕時,該篩選器可用來選擇〔費用規則〕。

    注意:此處不必設置為〔採購訂單〕或〔變動訂單〕使用的〔卸貨成本〕篩選器。
  2. 保存您的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