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貨成本背後的原則

下列原則用於〔卸貨成本〕:

當貨物項目接收入庫時,會有下列處理:

  • 將帳務過帳到〔財務管理〕中的庫存科目。這必須通過〔存貨〕類型的帳務接口過帳。
  • 由存貨成本計算過程來為該特定收據創建收據成本。

在從一個國家/地區向另一國家/地區運輸上述貨物時,可能會發生諸如運費、保險費、關稅等成本。這些成本在發票或訂單上記作費用項目。因此,費用項目生成一個到〔財務管理〕帳務中某暫停科目的帳務過帳。

當執行卸貨成本時,它實際上是指,組織機構不希望將費用成本視為組織機構運營成本,但將其作為存貨成本的一部分。這些費用成本必須從一個暫停科目轉移到一個庫存科目中。因此,當執行卸貨成本時,會發生下列情況:

  • 必須調整收據成本,使之顯示附加的費用成本。
  • 必須從費用科目中刪除成本,並將其添加到存貨科目中。

在整個 SunSystems 中,會發生以下情況:

  • 存貨成本 - 收據成本在此過程中增加。這些新收據成本可按標準收據成本使用。
  • 分配帳務過帳 - 此過帳從費用科目中刪除成本,並將其添加到存貨科目中。這是您已確定要分配的金額。
  • 暫停帳務過帳 - 此過帳從費用科目中刪除成本,並將其添加到暫停科目中。這是您已確定要暫停的金額,即,您不確定是要記入費用還是要分配的金額。在〔財務管理〕中,必須從暫停金額中刪除此金額,並調整至所需的科目。理想情況下從不執行此帳務過帳,因為您必須總是在執行卸貨成本處理之前將暫停金額設為零。
  • 支出金額不存在過帳,這是因為它必須已在暫停科目中。

基本原則是所有費用成本都先放入一個費用科目中。然後,使用卸貨成本從費用科目中刪除一定金額,並將其分配到收到的貨物上,即存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