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特徵指定給項目

您通過項目特徵設置 (ITC)設置了項目特徵後,您便可以將它們指定給各項目。

  1. 項目管理內,從操作菜單中選擇項目特徵。在此窗體上,您必須指定此項目可有效使用的值。例如,日期範圍、邏輯值或數字範圍。如果這些值未按需要輸入,則會在錄入功能中顯示一條警告消息。
  2. 指定下列信息:
    項目代碼和描述
    這些字段是從當前〔項目管理〕記錄中自動填充的。
    特徵代碼
    選擇所需的特徵。
    特徵數據類型和短標題
    特徵所使用的數據類型。例如,字母數字型。一旦輸入了特徵代碼,這些字段會自動填充。
    邏輯值
    如果特徵含有〔邏輯型〕的數據類型,則必須設置。一旦設置,在訂單處理過程中將不能更改此值。此設置不應用於帶有其他數據類型的特徵。
    允許小數位數
    如果值為數字,則此字段為允許的小數位數。
    已驗証
    有效性檢查特徵會阻止在訂單處理過程創建新值。這意味著,對於離散特徵,不能輸入新值;對於範圍特徵,其值必須在指定的範圍內。如果不檢查特徵的有效性,則在處理訂單時可添加新的離散值,特徵值也可以超出指定的範圍。
    值 - 起始
    此特徵允許的最小值。
    值 - 結束
    此特徵允許的最大值。
    用於核對
    指示此特徵是否要在分配過程中使用。即,只有在項目與〔銷售訂單〕或〔變動訂單〕上的特徵值相匹配時,才選擇用來發貨。
  3. 如果您指定給項目供應商的特徵數據類型為離散值,則您必須為其指定值。在項目管理:指定存儲特徵內,從操作菜單中選擇離散值
    項目代碼、特徵代碼和短標題
    這些字段是從當前〔項目管理〕記錄中自動填充的。
    離散值
    此特徵的允許值。
  4. 保存您的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