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特徵指定給項目
您通過「項目特徵設置 (ITC)」設置了項目特徵後,您便可以將它們指定給各項目。
- 在「項目管理」內,從「操作」菜單中選擇「項目特徵」。在此窗體上,您必須指定此項目可有效使用的值。例如,日期範圍、邏輯值或數字範圍。如果這些值未按需要輸入,則會在錄入功能中顯示一條警告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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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下列信息:
- 項目代碼和描述
- 這些字段是從當前〔項目管理〕記錄中自動填充的。
- 特徵代碼
- 選擇所需的特徵。
- 特徵數據類型和短標題
- 特徵所使用的數據類型。例如,「字母數字型」。一旦輸入了「特徵代碼」,這些字段會自動填充。
- 邏輯值
- 如果特徵含有〔邏輯型〕的數據類型,則必須設置「是」或「否」。一旦設置,在訂單處理過程中將不能更改此值。此設置不應用於帶有其他數據類型的特徵。
- 允許小數位數
- 如果值為「數字」,則此字段為允許的小數位數。
- 已驗証
- 有效性檢查特徵會阻止在訂單處理過程創建新值。這意味著,對於離散特徵,不能輸入新值;對於範圍特徵,其值必須在指定的範圍內。如果不檢查特徵的有效性,則在處理訂單時可添加新的離散值,特徵值也可以超出指定的範圍。
- 值 - 起始
- 此特徵允許的最小值。
- 值 - 結束
- 此特徵允許的最大值。
- 用於核對
- 指示此特徵是否要在分配過程中使用。即,只有在項目與〔銷售訂單〕或〔變動訂單〕上的特徵值相匹配時,才選擇用來發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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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指定給項目供應商的特徵數據類型為離散值,則您必須為其指定值。在「項目管理:指定存儲特徵」內,從「操作」菜單中選擇「離散值」。
- 項目代碼、特徵代碼和短標題
- 這些字段是從當前〔項目管理〕記錄中自動填充的。
- 離散值
- 此特徵的允許值。
- 保存您的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