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資金?

有時〔先收款後付款〕原則需要暫停予以允許資金從另一方收到而之後作付款。例如,一個客戶可能急需一筆賠償資金,並且在從保險商處收到資金之前已經作了先付出賠償的決定。這就稱作所謂的“純資金”,當確實出現此情況時,系統會為〔資金〕分攤代碼指定〔分攤代碼〕予以標識。

在〔財務管理〕情況中,當操作員選擇一個包含〔暫停〕分攤標記的業務付款時會出現上述情況,並更新暫停狀態。

另外,當鏈接參考 1(單據鏈接)在一組業務中被中斷時,會設置〔資金〕狀態。

資金通常需要額外的授權級別。

資金處理階段示例

這些處理階段使用一個索賠示例,此例中,在從保險商處收到資金之前先付款給客戶。如果一個保險商被預先支付了保險金,則此相同處理階段將反過來應用。

階段 1:過帳索賠

按照常規方式,使用〔帳務導入 (LIM)〕將需要記錄索賠的業務過帳到〔財務管理〕,並且貸方業務被暫停。

業務參考 科目 金額 內部業務鏈接(鏈接參考 2) 分攤標記 〔分攤操作〕的分攤代碼集
ABC 客戶 100 CR 1 暫停 導入
ABC 保險商 ?90 DR 1 未分攤 釋放可收款的
ABC 佣金 ?10 DR 1 未分攤 釋放可收款的

階段 2:科目付款在之前被生成

A) 當使用〔付款運行 (PYR)〕為客戶生成付款時,資金將出現。暫停的分攤標記被更新以創建付款,並且需要授權才可行。

付款業務自動地與即將支付的索賠業務相核對。

特定的先收款後付款過程:已設置〔付款〕和〔資金〕分攤操作的分攤代碼。

業務參考 科目 金額 內部業務鏈接(鏈接參考 2) 分攤標記 〔分攤操作〕的分攤代碼集
PAY1 客戶 100 DR 1 已付款 付款/資金
PAY1 銀行 100 CR ? 已付款 付款

B)在相應的借方業務上自動設置〔資金〕分攤代碼,以表示資金已經發生並被作標記為〔可收款的〕。已鏈接的業務通過所參考的內部業務鏈接來表示。

特定的先收款後付款過程:已設置〔釋放可收款的〕和〔資金〕分攤操作的分攤代碼。

業務參考 科目 金額 內部業務鏈接(鏈接參考 2) 分攤標記 〔分攤操作〕的分攤代碼集
ABC 保險商 90 CR 1 未分攤 釋放可收款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