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付款集中的業務

可以將付款集中的一項業務分割為兩項,僅使原業務的部分金額保留在付款集中。系統會生成新的業務行,其中包含輸入的分割金額。該業務行不包括在付款集中。

有關的詳細介紹,請參閱“將一項業務分割成兩項業務”。

注意:分割處理使用業務對帳 (ACA)功能。因此,期間可能會要求您選擇相應的業務對帳窗體和分割窗體,除非您先前在選擇這些窗體時選中了“不再詢問”復選框。
  1. SunSystems 選擇付款選擇與覆審 (PYS)。系統顯示選擇 - 付款選擇與覆審窗體。輸入相應的現存集編號,並單擊確定。屬於該現存集的業務顯示在財務查詢結果窗體中。
  2. 選擇要分割的業務行,並單擊覆審。系統顯示控制台記錄展示表窗體。再次選擇該行,然後從報表處理下拉列表中選擇分割處理操作。手動帳務分攤分割處理啟動。
  3. 在手動帳務分攤分割過程中,系統會生成新的業務行,其中包含輸入的分割金額。該業務行不包括在現存集中。包含分割後剩餘金額的業務行保留在現存集中。
  4. 完成後單擊退出以關閉控制台記錄展示表窗體,然後單擊重新輸入參數退出以關閉財務查詢窗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