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設置數據項目

通過〔重設置數據項目設置 (RDI)〕,您可以創建新數據項目,作為現有標準數據項目的子集。這些新建的數據項目可在〔規則集 (RST)〕、〔事件配置 (EVP)〕和〔規則數據集關鍵字 (RDK)〕中引用。

如果您使用結構代碼,而代碼的不同部分有著獨有的含義,同時您需要在〔規則集〕中分別參閱代碼的各個部分,這項功能就非常有用。通過重設置數據項目,您可以為代碼中的各個元素創建新的重設置的數據項目。

例如:〔帳務分析 3〕含三個字符的〔產品〕代碼。第一個字符標識了〔產品組別〕,而第二和第三個字符標識了個別的〔產品〕。通過〔重設置數據項目設置〕,您可以重新設置〔帳務分析 3〕數據項目,從而創建一個名為〔產品組別〕的新數據項目。〔產品組別〕只能包含〔帳務分析 3〕的第一個字符。隨後,您可以根據需要參考〔規則集〕中的〔產品組別〕數據項目。

注意:在您重新設置了一個數據項目後,您仍可以引用原始且未重設的數據項目。

重新設置的數據項目會顯示在〔數據字典查找〕列表中的〔功能數據層次結構〕下。這個列表是按描述的字母順序排列的。

注意: 在重設置數據項目時,可以按需要引用另一個重設置的數據項目。

日期、期間和金額格式

重設置的日期和期間被當作按字母數字排序的數據項目。重設置數據項目所用的日期格式由業務單位設置中的〔日期格式〕和〔日期分隔符〕指定。日期分隔符包括在數據項目中。例如,如果格式設為〔歐洲式 (dd/mm/yyyy)〕,其中日期分隔符為正斜槓“/”,那麼指定重設置數據項目的〔起始位置〕為 7,〔數據長度〕為 4 即可獲取年份“yyyy”。

期間格式為 ppp/yyyy,正斜槓字符“/”包括在數據項目中。例如,指定重設置數據項目的〔起始位置〕為 5,〔數據長度〕為 4 即可獲取期間的年份。

如果重設置數據項目引用的是財務金額,則金額格式將自動截斷任何小數位,且不包括千位分隔符。系統按〔起始位置〕中指定的數字/字符對金額作進一步截斷,起始位置是按從右到左計算的,即個位(最小的數字)的位置為 1,十位的位置為 2,百位的位置為 3,等等。例如,如果引用了本位幣金額 12,345.56,重設置數據項目的〔起始位置〕設為 2,則得到金額 12,340;如果起始位置為 3,則得到金額 1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