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申请值

[申请类型设置值设置]允许您设置用于[申请类型]中的值。

  1. 在[申请类型]内,从操作菜单中选择申请值
  2. 指定下列信息:
    值标签
    要应用的在[值标签 (VLB)]中设置的值标签。
    值标签的值类型
    根据选择的[值标签],此字段既可自动填充,也可由您选择值标签的类型。

    下列选项可供使用:

    • 不带单位:不附加计量单位的数字。例如:一个百分比。
    • 带有单位:附加[计量单位]的数字。例如:数量。
    • 与本位币一致:本位币数字。
    • 与业务货币一致:业务货币数字。
    • 与报表或第二本位币一致:报表或第二本位币数字。
    公式代码
    已用[公式设计器]用户工具设定并要用于该值的公式,例如增值税 (VAT)。
    如果您不输入一个公式,则必须在运行时输入该值,而不能由系统自动计算。例如,数量通常不使用公式。
    注意:在设置公式时,可指定要使用的小数位数。在向值标签内输入值时要使用该小数位数。在选择要使用的正确的小数位数时必须谨慎。如果一个公式返回的小数位数多于为货币指定的小数位数,则可能会出现错误。如果不确定,则在公式中设置小数位数时可使用[默认货币]选项。
    计算顺序
    如果指定了[公式代码],则该字段表示计算公式的顺序。例如,1、2、3 等。如果您关闭并重新打开窗体,则输入的各条目将按此顺序重新排列。您可以使用平行的顺序号。即,多个值可具有相同的顺序号。计算顺序“0”通常用于不使用公式而由用户输入的值。如果该值使用了公式,则不能使用计算顺序“0”。
    在某个值可用于公式中之前,必须先计算得出该值。如果在计算之前,在某个公式中参考了该值,则为此[采购类型]输入业务时会出现错误。因此,其顺序号必须低于其所用公式中值的顺序号。
    例如,您可能有三个值:数量、单价和净额。数量由用户输入;单价有一个公式要使用[价目表];净值有一个公式“数量 * 净额”。
    表 1. 示例顺序
    值标签 计算顺序
    数量 0
    单价 1
    净额 2
    暂定申请预算值
    表示该值标签是否要保留预算金额。只可以选择一个值,或如果不应用预算检查时不选择任何值。
    注意:这仅应用于[本位币]值。
    采购数量
    表示该值标签是否要保留采购数量。只有一个值可指定保留采购数量。必须指定采购数量,以便于处理[项目类型]为货物的项目。
    保留单价
    表示该值标签是否要保留单价。只有一个值标签可保留单价。
    注意:
    • 此字段的一个用处是,与[采购总括合同]功能一起使用,在这种情况下,表示如果某个值标签包含单价,则将合同价格插入该值标签。
    • 如果进行了单位换算,则此字段中的值将被转换。例如,如果一个箱子成本为 10 英镑,并且可以桶为单位购买,每桶 15 个箱子,则每桶业务的单价为 150 英镑。
    保留采购值
    表示该值标签是否要保留采购值。只有一个值标签可保留采购值。
    此字段的一个用处是,与[采购总括合同]功能一起使用。当修改了某行或文档时,系统会检查此字段,以便确定该值以及该行或文档是否有了改动。如果无值标签被标记为保留采购值,则将不能正确处理对行或文档的任何修改。如果其他值标签被标记了保留采购值,则只要对行或文档的改动相应地改动了该值,就可接受。否则,例如修改了数量,则订单核准处理将不会提取对该行或文档的改动,因此不能将该行或文档重新设定为[重新核准](如需要)。
    需要汇率
    表示是否应输入货币汇率,该汇率会更新在货币表中查找到的汇率。
    下列选项可供使用:
    • 否 - 从不输入。
    • 是 - 必须输入。
    • 可选择 - 可以输入。系统会显示在货币表中设置的汇率,但可以更新。
      注意:如果为不同的科目范围设置了不同的汇率,则使用为供应商科目设置的汇率。
    需要运行总计
    表示是否已为值创建运行总计。这可允许在录入过程中显示迄今为止所输入的采购订单总值。这些总计值可归并到公式中,以便计算出以采购订单总计为基础的其他值。
  3. 单击确定保存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