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余额递减折旧
如果您正在使用高级折旧,可能需要将余额递减折旧应用于某些固定资产。这会在资产使用期限内的某个特定年份,按您指定的百分比递减普通折旧的金额。当在某个年份对某个资产应用了余额递减折旧,在该年份中对该资产可以不进行加速折旧。标准折旧在一年中的所有期间(通常为 12)中过帐,然后在最后一个期间,在常规资产科目(资产负债表和损益类)中将余额递减折旧作为单独的业务过帐。
运行余额递减折旧之前,请使用“固定资产余额递减折旧选择 (FDR)”确定要将哪些资产包括在递减中以及要将其折旧率递减的百分比,或者也可以在“固定资产记录 (FAS)”中手动设置百分比。使用“资产余额递减折旧计算 (FAR)”计算并过帐余额递减折旧。
有关加速折旧的一般信息,请参阅《财务管理员指南》中的“高级折旧的元素有哪些?”。有关配置和运行加速折旧所需的步骤,请参阅《财务管理员指南》中的“设置高级折旧的元素”。
除合并外,也可使用[业务规则]在已生成业务上设置或有效性检查分析代码。为此,可以创建一个“事件配置”来检查“资产加速/余额递减折旧计算”的“功能代码”,并使用调用点“00015 填充”或“00016 对系统生成的业务进行分析有效性检查”。请参阅“分析合并及其与业务规则的相互影响”。
- 如果您对此功能同时使用“合并”和业务规则,那么由业务规则有效性检查和设置的分析代码是最有确定性的,如果两者不同,将覆盖由“合并”更新(或删除)的代码。这是因为[业务规则]操作在[合并]处理完成后,对生成的业务设置分析代码。
- 如果业务未通过使用调用点 0015 或 0016 的业务规则有效性检查,那么在默认情况下是不会在业务报表中显示错误信息的。这是因为它并未包括在 SunSystems 示例报表中;因此如要显示此类分析代码有效性的详细信息,您必须为资产折旧业务报表添加相应的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