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排列排序准则 - 对话框

  1. 新建一个筛选器或打开一个现有并带有一个或多个排序准则的筛选器。
  2. 确保已点选了筛选器编辑区域下端的“排序准则”选项卡。
  3. 在“编辑”菜单中点选“重新排列排序准则”会显示“重新排列排序准则”对话框。
  4. 点选所需的排序准则,并使用相应的向上或向下箭头按钮。
  5. 单击“确定”。您目前可能想要为您的筛选器设定初始化汇总或汇总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