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存货重估
如要设置[存货重估],您应遵循以下方式:
- 设定一个重估配置。
- 这包括[用户自定义成本设置代码]和[期间]。这些[用户自定义成本]是要用户重估存货的新成本。
- 设置带有存货成本值类型的帐务接口。
- 在项目成本窗体中设置标准成本。如果未完成设置,从[存货重估]产生的帐务录入可能不正确。
重估期间
[重估期间]的重估目的是确定在该重估期间末期的现有存货。这就是要重估的存货数量,同时为此所做的调整也必须过帐。
对于可分配项目,系统在相关期间内复查所有收据,以及与分配相关的任何签发,以便确定现有可用剩余数量。已实现的收据会包括在重估期间之内或之前的实现收据记录内。已实现的签发会从收据出现或重估期间之前的实现记录内扣除。所有尚未分摊的已实现签发也会从收据出现或重估期间之前的实现记录内扣除。
对于不可分配项目而言,系统会在相关期间内复查所有的收据和签发,从而为各项目/位置组合确定可用手头存货数量。已实现的收据会包括在重估期间之内或之前的实现收据记录内。已实现的签发会从收据出现或重估期间之前的实现记录内扣除。
当前期间
[当前期间]的重估目的是为所有的库存变动创建调整,而所指的这些库存变动是自重估期间末期开始所出现的变动(并记录在原有的标准成本上),因此当这些变动出现新的标准成本时,[订单履行]和[财务管理]帐务都会反映这些变动将如何显示。
因此,对于在当前期间的所有收据和签发(无论是否已经分配)、及各笔符合条件的业务而言,重估都会包含一个重估数量。对于当前期间而言,重估数量与原始收据和签发上的数量是相同的。
重估金额计算方法如下:((重估数量乘以新的标准成本)减去(重估数量乘以当前标准成本))。
货币设置取自于重估配置。也就是说,重估是使用本位币值或报表货币值作为计算的依据。如果使用本位币值,则报表货币的重估值既可通过该货币的[用户自定义成本]记录(如果有的话)计算得出,也可以采用运行时所输入的汇率。如果使用报表货币值作为计算的依据,则本位币重估值也会采用相同步骤计算出。